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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班選拔辦法 壹、依據: ㄧ、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工作手冊班級榮譽競賽規定。 二、(93)二信訓簽字第052 號。 貳、目的: 養成學生從日常生活各項的學習中,重視團體精神的表現,激勵 學生的榮譽感,以培養高尚的品格。 叁、實施方式: 一、全校各班皆參加選拔,分為國一、國二、國三、普通科、電機科、 機械科、廣設科、商經科、資處科、應用外語科共十組。 二、以每學期選拔一次為原則,於學期末評定成績,分別選出各組優勝 班級:凡六班(含)以下取優勝一班;七至十二班取優勝兩班;十 三至十八班取優勝三班;十九班(含)以上取優勝四班。 三、優勝班級導師於新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公開表揚;班級於科集合 時,公開頒獎。 肆、評分標準: 一、以班級四項競賽、生活週記書寫情形、校內外各項團體比賽及獎懲 內容為依據。 二、四項競賽成績:每週第一名加榮譽班總分十分,每週第二名加榮譽 班總分九分,每週第三名加榮譽班總分八分,每週第四名加榮譽班 總分七分,每週第五名加榮譽班總分六分,每週第六名加榮譽班總 分五分,每週第七名至末五名加榮譽班總分四分,每週末四名加榮 譽班總分三分,每週末三名加榮譽班總分二分,每週末二名加榮譽 班總分一分,每週末名不加榮譽班總分。 三、生活週記書寫情形的加分標準,依學生週記寫作實施辦法之相關規 定為依據。 四、校內外各項團體比賽成績: (一)校內:第一名加榮譽班總分十分,第二名加榮譽班總分八分, 第三名加榮譽班總分七分,第四名加榮譽班總分六分,第五名 加榮譽班總分五分,第六名加榮譽班總分四分。 (二)校外(運動選手、社團,以及非屬班級之各項比賽成績不予 計入) 1.市級:第一名加榮譽班總分十分,第二名加榮譽班總分八分, 第三名加榮譽班總分六分;區域性競賽比照市級。 2.全國級:第一名加榮譽班總分十五分,第二名加榮譽班總分 十二分,第三名加榮譽班總分十分。 (三)各項比賽得由承辦單位另行訂定計算標準執行之。 伍、獎勵: 各組榮譽班總分第一名班級,頒發榮譽班獎牌乙面及班級獎學金貳 仟元;各組榮譽班總分第二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幀及班級獎學金壹仟元; 各組榮譽班總分第三、四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幀;總分相同,以四項競 賽成績高者為優先。 陸、附加條款: 班級一學期內累計三大過以上(含),取消該班榮譽班資格。 柒、本案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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