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高中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流程
106.11.07 學簽第194號核定
(依據:教育部106.10.19台教學(五)字第1060145776函)
一、背景說明:
行政院為解決當前毒品問題,於106年5月11日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
,並於同年 7 月
21 日以院臺法字第 106081586 號函核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期達成人民安全有感、社會犯罪下降之目標。
綱領於校園毒品防制部分,特別將「綿密毒品防制通報網絡」納入首要策略,希透過學校情資主動提供檢警,阻斷藥頭侵入校園;並藉由藥物濫用熱點巡邏網的建立,強化環境預防功能;而本次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流程之修正,除賦予學校及校外會積極通報責任外, 更強調情資通報者之安全保護。
二、作業流程說明(通報流程附件)
(一)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知悉或發現疑似學生藥物濫用應即通報學務處協處。
(二)本校(承辦單位:學務處)依相關法規自行清查(尿篩檢驗陽性及自我坦承)發現藥物濫用學生,透過春暉小組了解毒品來源相關情資,以密件函送校外會(通報格式如附件 2)俾協助權責單位以密件函轉檢警機關追查上源藥頭。
三、情資處理注意事項
(一)「情資提供」事宜應透過春暉小組成案會議或適當時機讓家長知悉, 並告知其目的是為避免藥頭持續販毒殘害青少年,爰需藉由個案之舉報,協助檢警追溯上源藥頭,本校依規定必須逕行通報,其學生所供述之販毒者資訊係作為檢警犯罪偵查之開端,據以展開後續偵查作為,日後對該名供出毒品來源之學生原則不以證人身分傳訊作證指認販毒者,另若有使學生製作筆錄或讓其擔任秘密證人時,將以代號掩飾其真實姓名身分訊問,以保密其身份。
(二) 考量保護情資提供者,毒品來源通報資料表於函文校外會時,一律以代 號表示其身分,另提供者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及其他可識別及身分之相關資料(附件 2-1),並應以密封套封裝,以避免資料外洩。
四、核定
本流程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
通報流程

毒品來源通報資料表

附件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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